世界首富史林 拘謹儉約度日 嚴打囤地炒地 點名比亞迪
7月 16

美國國會通過「大蕭條」以來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,其主要內容如下:

‧分割交換交易 (swaps trading):華爾街大銀行掌握615兆美元衍生金融合約市場,必須分割部分金融衍生商品交易部門,但仍保有匯率交換、利率交換等主要的衍生交易業 務。大部分店頭衍生交易必須在交易所內通過第三方清算進行交易。

‧伏克爾原則:銀行不得用自有資金進行與客戶無關的投機交易,限制大型銀行成長,限制大行對避險基金與私募基金的投資。不過由於後來添加的放寬條例,銀行 仍能用3%的資本投入避險與私募基金。

‧設立破產清算機制: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負責,大型金融機構必須做風險撥備,以防止金融機構倒閉再度拖累納稅人救助,政府有權接管、清算重要的金融機構。

‧設立金融消費保護局:規範信用卡、房貸、就學貸款等消費者金融業務;但金融消費保護局雖然有利牙,卻咬不到車貸業務。

‧全面風險監控:聯準會、財政部、證管會等聯邦監理機關將共組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,控管整體性的金融風險。委員會有權認定那些金融機構可能對市場產生系統 性衝擊,高風險機構必須接受更嚴格的監管。

‧擴大金融監理:避險基金與私募基金必須註冊,接受金融檢查,但創投基金例外。

‧聯準會接受監督:賦予聯準會更大監管職責,但其自身也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督。聯準會的危機處理措施需受監督,但利率決策不受干擾。

‧企業高層薪資受監督:聯準會將對企業高層主管薪酬進行監督,確保高層人員薪酬制度不會導致對風險的過度追求。(路透)

【2010/07/16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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