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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 02
政院再釋利多 複委託購買國外金融商品 稅率降至2%
鉅亨網記者張智堯 台北
2009 / 07 / 02 星期四 19:30
行政院院會今(2)日通過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未來法案立法通過後,比照我國金融業本業適用的稅率,將向國外購買再保險以外的專屬金融本業勞務的營業稅稅率,由5%降為2%。

財政部表示,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界定保稅區、保稅區營業人及課稅區營業人的範圍,並劃一各保稅區營業人租稅待遇規定。

財政部指出,此次修法比照金融業本業適用的稅率,將向國外購買再保險以外的專屬金融本業勞務的營業稅稅率,由5%降為2%;並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的定價,應內含營業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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